在港成立有限公司
成立香港有限公司之优点 :
(1)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续性,可世代经营
(2) 成立费用低亦无须验资
(3) 股东私人债务,不会牵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业及财产
(4) 有限公司有限债务,生意上的风险不会牵连股东私人物业与财产
(5) 以有限公司营业,海外来源之营利是无需缴付利得税
(6) 以香港有限公司经营业务,能给与客户一个良好之印象,令信心倍增,有助业务发展
(7) 如在国内设厂, 可安排在香港送货并收款, 增加客户信心及减少坏账
在港成立有限公司所需之条件:
(i) 最少1 位董事
(ii) 最少1 位股东 (任何国籍人仕也可;董事股东可同为一人担任)
(iii) 须有公司注册秘书, 此秘书必须是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或香港永久居民.
(iv) 须有香港注册地址
委托本公司代办之手续
(i) 客户需先填写及签委授权书并自定
a. 3个中, 英文公司名称
b. 董事姓名 , 身份证影印本,地址及联络电话
c. 股东姓名, 身份证影印本,地址及联络电话
d. 股份分配
e. 香港注册地址
f. 公司注册秘书的名称及香港地址
(ii) 缴交订金 HKD 5,000
(iii) 本公司将客人自选的公司名称送到有关部门检索, 时间一般为一至二个工作天.
(iv) 公司名称确认后 , 本公司将在二至三个工作天内安排所有法律文件 , 客户可在广州签署有关之文件.
(v) 文件签署后 , 本公司将有关的法律文件呈送香港并在10至12个工作日内安排注册成功 , 此时客户可 在广州领取公司注册证书, 营业执照 , 股票 , 印章(钢印一个,胶印二个) , 公司章程多本以及香港政府法定董事会记录本一本.及缴交余款.
备注 :
(1) 注册资本没有规限, 一般为港元10,000. 股东不需要实时付清 , 但若公司倒闭 , 股东是有责任将未缴清之资金清还.
成立费用 : HKD 7,100,
包括 :
a. 公司注册费 (政府费用)
b. 商业牌照 (政府费用)
c. 增股税 (政府费用)
d. 原子印及钢印
e. 股票
f. 公司纪录薄
g. 公司会章及公司行天条款
h. 缴交文件至公司注册处
i. 速递费用及车费
此成立费用已包括首年政府费用. 客户无须再缴交其它费用